各县(市)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宣传、传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积极营造知识产权宣传氛围,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全国整规办(国家保知办)、中宣部、公安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8部门决定,2008年4月20日—26日在全国范围内共同主办2008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济南市“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济南市“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八年四月九日
2008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继续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营造自主创新和对外开放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创新济南建设。
二、宣传重点
1、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精神,国家和我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山东的政策及要求;
2、保护知识产权在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3、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就,特别是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所取得的主要成就;
5、全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经验做法。
6、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等。
三、主要活动安排
1、发布二OO七年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2、组织全市及各县(市)区联合行政执法,重点查处流通领域假冒冒充他人专利行为。
3、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升级改版、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国家专利技术(济南)展示交易中心网站开通。
4、组织全市专利权人参加在舜耕国际会展中举行的“2008创业博览会”。
5、与省知识产权局、山东大学联合在历城洪楼广场举行大型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活动。
6、在宣传周期间,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在济南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创建中的典型企业和个人。
四、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08年4月1日—4月19日),进行“宣传周”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和前期宣传。
2、实施阶段(2008年4月20日—4月26日),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3、总结阶段(2008年4月27日—30日),报送“宣传周活动”总结,并做好后续宣传工作。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活动。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县(市)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3、做好工作总结。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情况并将宣传周活动总结于4月30号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联 系 人:杨仕龙、仝连成
联系电话:82677187
电子邮箱:lysang@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