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央电视台、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发明协会联合推出的“我是发明家”活动将于6月份拉开帷幕,全国范围内将掀起一场发明创新的风暴!
为了鼓励发明人积极参加《我是发明家》活动,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将对进入北京赛区参加初赛的我市发明人给予1000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希各发明人积极报名参加,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5日。
报名网址: http://edu.cctv.com/program/C21087/02/index.shtml
或将参赛资料发到邮箱:moyou16@163.com patent@jn.gov.cn
联系人:孔昭壮 电话 :82677180
附:《我是发明家》活动方案、规则介绍及有关资料
济南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中央电视台推出发明节目《我是发明家》
发明改变生活……
这是中央电视台发明竞赛类真人秀节目《我是发明家》的宣传语。
由中央电视台、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发明协会联合推出的“我是发明家”活动即将拉开帷幕,全国范围内将掀起一场发明创新的风暴!
《我是发明家》是一档具有独特品质的大众娱乐性节目,是发现创新明星、展示普通发明人创造能力和发明家人格精神的节目。通过对选手及其作品的征集、选拔为民间发明家提供一个展示才能、实现价值的平台。在荧幕上展示趣味的发明作品和对人的创造精神表现,对优秀的作品进行不断完善,以发现可以改变人们生活最有价值的发明作品为追求目标。节目宣扬和鼓励一种不断创造、实现梦想自信创新的价值观。
整个节目紧贴大众性和亲民性两大主题理念,倡导“全民参与发明创新”,不分职业、性别、地域,年满14岁以上的青少年及成年人都可以免费报名参加这场全国发明竞赛。并通过层层选拔,征选出真正代表观众意愿的“发明家”及发明作品,带给电视观众全新的快乐享受!
《我是发明家》对征集作品的要求是:任何有独创性、有使用价值、能以零售方式大规模生产的各种创意或产品都可以参加。最终通过节目发掘一件市面上不存在的发明作品,期望它是能够改变生活、影响生活、创新生活,吸引大批消费者的产品。这个期望将作为整个活动的终极目标。进入决赛者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发展资助,以帮助他们继续完善更新自己的发明。进入前3名选手的发明作品由知识产权局指定代理公司进行全球范围内招商,由国内著名律师事务所全程进行法律合作。
《我是发明家》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鼓励科技发明,弘扬创新精神、引导主流文化。为青少年树立积极价值观,推动发明大众化,树立具有坚韧毅力和人格精神的发明家典型,配合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宣传。
点击报名: http://edu.cctv.com/program/C21087/02/index.shtml
《我是发明家》节目介绍
一、节目基本定位
1、总体定位:科技奥运主题,打造08中国发明新星
2、节目内容定位:全国发明竞赛类真人秀节目,年满14岁以上都可以报名参加。
3、节目受众定位:大众性传播、职业不限,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4、节目风格:自然的记录风格,朴素的表现人的真实情景,激发人的天性特征。
5、节目叙事:通过晋级环节设计形成叙事动力和情节化表现。
二、节目构成
1、节目的形态:面向全国的发明竞赛晋级节目,以表现人的本体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用现代的节目理念和真人秀节目的情节化、戏剧化、记录性特点来表现,学习《美国发明家》节目模式同时进行本土化改造并创新。
2、节目播出:时长(60分钟)集数(24集),以播出季的形式先推出第一季。播出频率每周一集,连续播出半年。
三、节目创新特点
1、新颖的选秀模式:用“发明快车”的形式替代“晋级海选”。
2、倡导绿色投票:通信费用由赞助企业买单。
3、突出个性化:强调个性的张扬将是这档发明节目鲜明的特色。
4、设立评委退出机制:观众可以通过投票淘汰他们认为不称职的评委。
5、观众参与修改作品:观众可以根据自己的观点为作品修改提建议
四、节目规则
1、发明作品的选择标准:创新性、市场性、实用性。
2、对征集作品的要求:发掘一件市面上不存在的发明作品,它能够改变生活、影响生活、创新生活。
3、评委选择:政治可靠、观众人气旺、个性表达强、评价能力准、有公正精神。
4、参与选手:需年满14周岁,主要以学生及社会发明家群体为主。
五、节目理念
1、宣传语定位:发明改变生活(发明创新生活)
2、价值观传递:鼓励科技发明,弘扬创新精神、引导主流文化。为青少年树立积极价值观,推动发明大众化,树立具有坚韧毅力和人格精神的发明家典型,配合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宣传。
六、节目优势
1、 具有较强推动节目发展的动力
●受众观看动力:关注作品和发明人在竞赛中命运不可预知的变化。
●选手参与动力:发明的东西能进入市场的机会。
●节目叙事动力:(1)征集发明过程(2)发明展示(3)淘汰环节(4)观众参与
2、积极向上的引导力
●评审团中青少年占一定比例,青少年以发明家学徒的身份参与发明作品的改造。节目力图以青春励志引领青少年的价值观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
七、收视群体构成分析
1、人群:敏感、科技、发明创造类节目的关注率为64%。
2、年龄:在职从业人员和青年学生为主,年龄在16—34岁比例最高。
3、学历:高学历、高素质人群是节目主要收视人群。
4、职业:以青少年学生、职业层次和普通职工人群为主。
5、收入:众以中等收入为主体。
6、家庭受众基础:目标锁定在每个家庭。
八、节目播出计划
●准备阶段:三月~五月;播出时间:六月~七月;奥运期间:八月~九月(奥运特别版);总 决 赛:十月~十一月
《我是发明家》参赛规则
点击报名: http://edu.cctv.com/program/C21087/02/index.shtml
报名规则:
一、报名及参赛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的皆可报名参加CCTV《我是发明家》活动:
1、年满14周岁,符合法律规定参赛条件;
2、有能力以汉语普通话参加比赛。
二、对征集作品的要求
1、创新性:任何具有独创性、过去没有过的发明。
2、市场性:能以零售方式大规模生产的具有市场投入价值的发明。
3、实用性:具有使用价值、对人们生活有意义的发明。
(非法药品,武器火药,非法电脑软件,成人用具,由危险材料制成的产品,任何能威胁到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的发明物等都不合格。)
三、报名方式:
1. 网络报名:登录活动官网(http://edu.cctv.com/program/C21087/02/ ),填写报名表;截止时间:2008年6月15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2. 线下方式:报名者可以登陆“央视国际网站”(www.cctv.com)查看公告,或查询当地报刊相关信息公告。填写报名表;截止时间:2008年6月15日 (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3.邮寄:将报名表直接邮寄到活动承办方《异想天开》栏目;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华宝大厦1612室;邮编:100036。截止时间:2008年6月15日(以邮戳为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竞赛规则:
所有报名者资料都将进入报名选手数据库(以下简称选手数据库)。
1.人工筛选:活动组委会将通过专家人工筛选的方式,从所有报名选手(包括海外选手)中每个指定城市站选出( 100)名选手(包括海外选手)进入海选面试;
2.起点站(50强):每个点进入的( 100名)的选手(包括海外选手)将参加活动组委会组织的初选面试,最终选出每个点(10 )强选手进入北京赛区初赛;
3. 第一站(24强):进入(50)强的选手聚集北京参加初赛,最终选出(24)名选手进入复赛;
4. 第二站(12强 ):(24 )强选手通过复赛环节的选拔,筛选出(12)强选手进入第一场决赛;
5. 第三站(6强 ):(12)强选手通过参加第一场决赛环节的选拔,最终产生(6)强选手进入第二场决赛;
6. 第四站(4强):(6)强选手通过第二场决赛环节的选拔,筛选出(4)强选手,进入总决赛。
7.终点站(冠军赛):
说明:
一、大奖说明:
1、进入五十强的选手作品可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免费专利查询并得到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技术指导。
2、进入二十四强的选手将得到由中央电视台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发明协会共同颁发的获奖证书。
3、进入十二强的选手将得到由中央电视台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发明协会共同颁发的获奖证书和奖牌。
进入十二强的选手,每人将得到相当于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作品改造赞助。
4、进入六强的选手将获得由中央电视台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发明协会共同授予的“2008发明英才”称号。
5、进入四强的选手的发明作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推荐的著名投资公司和国内著名律师事务所协助进行全球招商,包括由专业机构和人士制作商业计划书、安排与投资商的谈判和路演,促成发明专利的产业化。
6、冠军选手将获得由中央电视台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发明协会共同授予的“2008发明之星”称号。
二、费用说明: 选手进入50强之前,所有费用由选手自己承担。进入50强后,组委会承担选手的差旅、食宿费用。
三、调整:
上述赛程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发生调整,敬请关注栏目(每周六晚21:00 CCTV少儿频道)发布和设在( cctv )官方网站的通知。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是发明家”项目组所有
“我是发明家”由大成律师事务所提供全程法律支持
《我是发明家》参赛选手声明
声明:我自愿参加“我是发明家”的选拔活动,并做出如下声明及承诺遵守如下规则要求:
1. 按照活动规定填写报名资料,且所有填写的报名资料真实、有效、合法,《我是发明家》活动承办方保留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的权利。如果关于我的任何信息被查出失实,我将接受被随时中止参选参赛资格,承办方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2. 我允许活动承办方可以调查,获取和收集任何有关我和我的申请材料的信息,任何支持材料,任何与我参选、参拍有关的文档,以及书面和口头材料。我允许活动承办方从各方获取关于我的履历的信息,并授权各方提供关于我的信息。我永久性的免除上述各方与这些信息调查相关的责任。我允许调查我的各项记录。我声明同意活动承办方使用上述各种信息,用于筛选本节目的选手入围,或者在相关场合描述;
3. 对于进入各环节的选手,必须保证按照活动的竞赛日程参加比赛,否则活动承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且中间不得无故退出。无正当理由退出或做出有损活动的行为,承办方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4. 对于进入各环节的选手,必须保证配合承办方拍摄用于与本栏目相关宣传的音像资料并授权承办方可无偿使用上述资料。
5. 我理解对于进入各环节的选手,将随着晋级阶段的不同,需要签署新的声明或承诺,选手有权拒绝签署从而放弃晋级权利及比赛资格,但不得挑战上述规则,也不得以此为由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活动承办方可选择其他选手递补此空缺和资格。
6. 我声明并保证在法律资格上不存在任何有可能妨碍我参加”我是发明家”项目的问题或潜在隐患。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我将接受被随时中止参选参赛资格,活动承办方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7. 我声明并保证身体和心理上不存在任何有可能妨碍我参加”我是发明家”项目的问题或潜在隐患。我允许承办方或其允许方对我进行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检查。我允许实施检查方向承办方提供相关检查结果,并允许承办方根据相关结果进行选手的筛选;
8. 我声明并保证没有使用任何可能影响我的身体,精神状况及判断能力的药品和其他制剂;
9. 我已认真阅读各种竞赛规则,满足申请要求,愿意遵守申请程序规则;在选拔和摄制过程中,我将遵守由承办方制定的各种规则和制度;
10.即使我满足所有申请要求,活动承办方没有必须面试我或者选择我参赛的义务;承办方对我没有任何义务。我声明并同意,承办方没有任何义务选择我进入节目摄制。我理解我将不会因签署这份协议书并让这些权利而获得任何货币收入;
11.我同意对任何我参选参赛过程中获得的信息严格保密;
12.我参赛过程中提供的资料,活动承办方有权无偿使用;
13.我参选过程中的声音,行为等将被录音录像,活动承办方有权(但不必须)在节目制作中无偿使用上述资料;
14.活动承办方在竞赛全过程中对选手淘汰出局的决定,都将是最终决定;任何人不可挑战或上诉;
15.活动承办方没有义务归还我在申请过程中所提交的书面和影像材料,无论我是否被选为真人秀参赛选手。承办方有权(但不必须)在节目制作中无偿使用这些资料;
16.按照规定时间到参赛地点参选,不遵守参赛时间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到达参赛地点后请配合工作人员的安排;
17.我理解,在节目播出前进行以下任何行为皆为不妥行为,除非经活动承办方同意:
(1)向任何承办方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提供或同意提供任何形式的酬劳以获得我在节目中的参与和出镜。
(2)接受,或者同意接受任何形式的酬劳,并在节目过程中为其产品或服务做广告推广,或者使用有广告推广意图的物品。
18. 我理解并同意,我所呈交的任何材料都将被活动承办方全权所有。我理解,即使我未入选,承办方仍有权在今后任何传媒节目中及音像制品中使用我的姓名,肖像,声音,照片和录像,及提交的各种相关资料。我因此免去承办方因为行使以上权利而可能产生的任何责任,伤害,损失和开销;
19. 参选者明白及同意活动承办方有权随时:A要求参选者出示身份证明文件;B修改面试,以及各阶段淘汰赛的方案;C修改面试,以及各阶段淘汰赛日期;
20. 参选者同意其报名时呈交之相关资料及文件由活动承办方保存,并由活动承办方用于与本次活动相关之宣传及推广,并授予活动承办方使用上述资料的权利。参选者同意将不索回所呈交之资料与文件;
21. 参选者同意在承办方组织的比赛过程中,因比赛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创意、产品规划、营销方案等知识产权,归属活动承办方所有;
22.由于参与活动而产生其它诸如专利的不能申请、被仿制等后果不能由活动的承办方承担责任。
23. 参选者同意其在报名表内填写的任何资料及呈交之全部资料与文件均为活动承办方所保存及可用于:A全世界范围内有关但不限于比赛有关的宣传、推广及申请赞助的活动。B全世界范围内制作电视、影像、音像等相关作品。C全世界范围内播放电视节目,推广及发行该节目;
24. 参选者同意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在上述情况被发放于新闻界、其他传媒、广告商、比赛评判团及公众人士;
25. 参选者同意活动承办方录制播出或直播选手面试、淘汰赛、决赛阶段的实况。
本活动解释权属”我是发明家”承办方所有。
本人同意并完全理解活动规程,并愿意遵守所有与之相关的规则,承担因违反此规则所产生的后果,并且比赛期间有任何意外均由本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