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知办字[2008 ]58号
各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山东省专利申请与维护资助资金的拨付工作,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供支撑,根据《山东省专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做好2008年度专利申请与维护资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拨付方式
山东省专利申请与维护资助资金由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资金兑付办公室,通过直拨方式资助给申报的单位和个人。企事业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个人通过邮政汇款方式拨付。
二、受理的范围与时间
2008年度山东省专利申请与维护资助资金申报的受理范围,为2008年1月1日止2008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相关费用的专利,具体以专利缴费日期为依据。
受理时间为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三、资助范围及资助标准
2008年度山东省专利申请与维护资助金资助的范围与标准,仍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下发的鲁财教【2006】23号《山东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报各类专利资助资金现价段需分别提交下列纸件材料:
1、发明专利申请费
(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表1);
(2)济南代办处出具的缴纳申请费的《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
(3)济南代办处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专利信息检索报告》,或提供《专利信息检索报告》的编号;
(5)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个人提交山东省户籍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2、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
(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2)济南代办处缴纳实质审查费的《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
(3)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个人要提交山东省户籍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两项均符合资助条件的,可以提交一份《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合并申报。
3、发明专利授权登记费
(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2)缴纳授权登记费的《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
(3)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个人要提交山东省户籍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4、发明专利年费(单位的职务发明)
(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2)缴纳年费的《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
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5、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省确定的30个经济欠发达县)
(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2)缴纳登记费的《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
(3)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个人要提交山东省户籍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6、向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申请的专利
(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2)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预交款、向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专利部门缴纳相关专利费用的结算账单、发票的原件或复印件(在材料的背面用汉字注明其名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4)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专利机关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在材料的背面用汉字注明其文件名称);
(5)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个人需提交山东省户籍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如果在申请中国专利的同时,在同一年度向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申请了专利,并符合向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申请专利资助条件的,可以将中国专利和向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申请专利的资助一起申报,合并资助。
所报各种材料提交一份,统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要求打印。
五、申报材料的提交
申报山东省专利申请与维护资助资金,申报材料可以有组织的集中报送,也可以直接报送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资金兑付办公室。
中央驻鲁机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资金兑付办公室。
集中报送时,在提交纸件材料的同时,要通过电子载体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与《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内容一致的电子汇总表。即按单位和个人两种不同的拨付方式分别提交《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见附表2)和《个人邮政汇款汇总表》(见附表3)。企事业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必须提交《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上述表格从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dpatent.gov.cn)专利资助栏目内下载。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资金兑付办公室的电子信箱地址: sdzlzz@sdpatent.gov.cn。
六、几点要求
1、为了规范专利资助金的申报,减少差错,提高工作效率,使用的申报表、报表的填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参照《山东省专利申请与维护资助金申报与拨付工作细则》的要求办理。
2、各市知识产权局接通知以后,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通知辖区内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积极协助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资金兑付办公室做好2008年度专利资助资金的申报与拨付工作。要严格信息检索,防止通过非正常专利申请套取专利资助金。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资金兑付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014
联 系 人:张莉、丁源
联系电话:0531-88198550
传真号码:0531-88198550
附:《山东省专利申请与维护资助资金申报与拨付工作细则》;
表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表2.银行转账汇总表;
表3.邮政汇款汇总表;
4.填表注意事项。
二○○八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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