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基本知识(一)

 专利的定义: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的特点: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1
、专有性: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的权利。
2
、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
3
、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法律赋予的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的专有权。

专利保护的主体

1
、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
、非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3
合同约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浏览量:
济南市知识产权局 版权所有
电话:0531-82677199 传真:0531-82677178 服务信箱: jnipo@sina.com
建议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进行浏览  技术支持:济南金指通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