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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中小学生申报专利鼓励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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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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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委(教育局)、科委、市直各学校:
当今世界,人类社会正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科技为主要内容的竞争日益激烈,而竞争的焦点将集中在知识产权上。中国 “入世”在即,知识产权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青少年发明创新活动在全国已有一定基础,把发明创造活动和培养青少年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经济意识融为一体的青少年创新活动将成为时代潮流。
青少年是中国明天的希望,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思维意识。寓知识产权于青少年发明创造活动之中的创新活动的开展,有助于培养青少年这个重要群体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培养青少年的创新能力,全面开展青少年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为培养我市广大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创新能力,济南市教育局和济南市知识产权局联合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为把这一具有战略意义的活动积极、长期地开展下去,经济南市教育局和济南市知识产权局研究决定:
一、济南市知识产权局为广大中小学生申报专利提供服务,并对中小学生专利申请的费用给予全部补助;
二、凡被授予专利权的中小学生,在中考升学时享受特殊考生政策待遇。
希望学校领导、老师和广大学生家长热心支持学生参与发明创造活动,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新一代而共同努力!
附:申报专利须知
二OO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申请专利须知
一、专利
专利是指依法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二、专利权
专利权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独占权利。即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三、专利申请人
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无论是科研单位,还是企业或者个人;无论是大学教授,还是初入学的小学生,都有权申请专利。
四、专利授权条件
专利并不仅仅涉及高精尖技术,它涉及我们生活的各个领域。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产品或者技术不相同、不近似,并且这种区别可以带来一定的技术效果和能够实现,即可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如:发明的带棱柱体铅笔,相对于当时仅有的圆柱体铅笔,具有防止滚动特点,在当时具有专利性;发明的可折叠手杖,相对于当时仅有的固定杆手杖,具有携带方便特点,在当时具有专利性。
五、专利申请程序
专利申请人按照《专利法》有关规定,以邮寄或者面交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专利所需各种文件。文件符合要求的,发给《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号;经审查符合授权条件的,发给《授权通知书》,授予专利权。
咨询电话:6031688—628 627 6101949
咨询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7号济南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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