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二○○六年济南市专利申请补助及授权奖励标准的通知
2006-3-10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自主创新,稳步提高专利申请数量,不断提高专利申请质量,根据《济南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专利申请补助及授权奖励标准公布如下:
一、专利申请补助内容及标准
(一) 专利文献检索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补助100元;
(二)专利申请费,包含发明专利实审费(均按减缓之后的应缴费用给予补助);
(三)申请人是在校学生,且由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请专利的,由代理机构承担部分援助义务,其代理费差额部分补助标准为:发明专利补助4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补助2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补助100元/件。
二、授权奖励标准
(一)申请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接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的,每件奖励300元;
(二) 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接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的,每件奖励1000元;
(三)申请一项外国专利已获一国或多国(地区)授权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
三、
申请专利申请补助及授权奖励资金须提交的凭证材料
(一)申请专利申请补助资金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济南市专利申请补助资金申请表》;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首页复印件;
3、检索费收据;
4、由国家专利局或国家专利局济南代办处出具的申请费缴费收据;
5、学生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提交代理费发票;
6、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提交委托协议;
7、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
(二)申请授权奖励资金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济南市授权专利奖励审批表》;
2、国家专利局或国家专利局济南代办处出具的授权登记缴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3、受托办理专利授权奖励的出具委托书;
4、申请人是学生的提交《济南市专利申请补助资金申请表》登记编号、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
5、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
6、申请人是济南市企事业单位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注:本通知所述专利申请补助和授权奖励专利是指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递交申请并缴费和接受授权的专利。
二○○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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